资发改物价〔2023〕7号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资阳市乐至机电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
批 复
资阳市乐至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中职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7号)等政策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中职学生学费6800元/生·学年、住宿费800元/生·学年。上述为最高限价,不得突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二、执行要求
(一)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对新入学学生,按本标准执行;已在学籍学生仍按原标准执行,但新收费标准低于原标准的一律按新标准执行。
(二)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并在票据中单独列示具体项目及金额,不得与学费、住宿费混淆。
(三)学校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学校官网、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加收其他费用,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体育、人社等部门以及学生、家长、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学校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规范开展账务核算。每年5月31日前,学校应将上一年度实际收费标准、收支情况、奖助(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等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执行期间国、省若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