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发改物价〔2022〕15号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资阳育才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资阳育才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7号)等政策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20000元/生·学年(即10000元/生·学期)、初中学费22500元/生·学年(即11250元/生·学期),学费中已包含学校课后服务收费。
(二)住宿费2000元/生·学年(即1000元/生·学期),学生宿舍为6人间,具备空调、冷热水、独立卫生间。
以上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不得突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收费标准执行。
二、执行要求
(一)学费和住宿费均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对原在校学生,原收费标准高于本标准的按本标准执行,原收费标准低于本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对新入学学生,按本标准执行。
(二)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并在票据中单独列示具体项目及金额,不得与学费、住宿费混淆。
(三)学校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学校官网、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加收其他费用,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体育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学校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每年5月31日前,学校应将上一年度实际收费标准、收支情况、奖助(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等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执行期间国、省若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雁江区发展改革局。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