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发展投资集团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财办预〔2019〕33号)有关要求,使用债券资金的部门应于每年公开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资阳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在建轨道交通项目资阳方业主,但因其无官方网站,加之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资阳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市发展改革委代为公示相关信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资阳发展投资集团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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