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让群众更明白有关政策,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答:
(一)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2号)规定的定价权限,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规定,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是指: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区、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等停车服务。
(二)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确定出租、出售价格和停车服务费标准,同时做好收费公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的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放开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出租、出售以及停车服务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确定出租、出售价格和停车服务费标准,同时做好收费公示。
(三)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由购房者与建筑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但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目前,资阳市主城区前期物业服务中,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是不超过80元/月·车位。
(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资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包括装修期间管理费、基本物业服务收费、建筑垃圾清运费。
目前,我市按照不同的物业服务等级制定了相应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市主城区物业服务等级分1-4级,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电梯)分别为1元/平方米、1.4元/平方米、1.8元/平方米、2.4元/平方米,上下可浮动15%;住宅在装修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并在签订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明确。装修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费,配备电梯的最高不超过3.6元/平方米,未配备电梯的最高不超过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装饰装修垃圾处理清运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处理的。按建筑面积不超过4.0元/平方米的标准,由双方在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
(二)前期物业服务结束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普通住宅小区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结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通过招聘、招标等方式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并商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因此,住宅小区达到《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条件,可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有关管理及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协商,以新的合同予以约定,以便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