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二、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三、设定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五、实施主体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受理条件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在资阳市境内投资建设的,不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二)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七、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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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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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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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出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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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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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档,以企业法人实名注册申报的不需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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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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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企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填写备案表,按系统设置作出相关声明和承诺。2.技改项目由经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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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案流程
企业登录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sczwfw.gov.cn),将站点切换到项目所在地区域,按照网上指引进行填报,待备案机关网上确认后自行打印备案结果。
九、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十、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二、办理地点
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sczwfw.gov.cn)全程网办。
十三、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四、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窗口电话:028-26110228
综合窗口电话:028-26570133
十五、监督举报方式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六、注意事项
(一)备案机关。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企业(含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项目所在县(区)发改局提请备案,其中: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辖范围内项目分别向高新区科经局、临空经济区经发局备案;跨区域项目(项目主体跨两个及两个以上地区,如:桥梁、隧道、矿山等)由上一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省政府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变更。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变更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变化20%及以上、项目主要工艺或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或者放弃项目建设,以及发生其他重大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填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变更告知表》,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
(三)其他手续。企业应依法依规履行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节能(登记)审查等相关手续;申请办理各项手续时应提供24位项目代码。
(四)信息报备。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登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同时按照《统计法》要求每月报送投资统计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登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