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发改物价〔2020〕12号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阳市财政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国家统计局资阳调查队
关于发放2020年2月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据国家统计局资阳调查队数据显示,2020年2月资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7.4%,其中食品类价格单月同比上涨26.8%。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函〔2017〕40号)、《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阳市财政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国家统计局资阳调查队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19〕17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发放2020年2月价格临时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临时补贴对象
(一)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技工)在校学生。
(三)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补贴范围,但不得缩小补贴范围。
二、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2020年2月城镇价格临时补贴标准83元/月·人,农村临时价格补贴标准54元/月·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技工)在校学生参照城镇补贴标准执行。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参照农村补贴标准执行。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发放标准,但不得低于以上标准。
三、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