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发改物价〔2019〕35号)
资阳市老年护理院:
你院《关于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资老护院〔2019〕4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和成本调查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标准和服务内容
(一)床位费
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为单人间1200元/人/月、双人间800元/人/月、三人间600元/人/月,为最高限价,实际执行中可根据情况适当下浮。老年人居住空间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MZ/T 032—2012)的基本要求。
(二)基本护理服务费
老年人基本护理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的要求,按照入住老年人护理服务类型分级确定基本护理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实际执行中可根据情况适当下浮。
1. 自理型(老年人能力评估为0级,能力完好)护理费450元/人/月。
护理服务内容包括:
(1)建立健康档案,持续慢病管理;
(2)每日巡视房间,定期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观察老年人的身心状况,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3)提醒和指导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洗头、洗脚等个人清洁卫生,保持容貌整洁、无长指(趾)甲、身体清洁无异味;
(4)定期收集、更换、清洗衣服和床上用品,床铺平整,室内干净整洁,定时开窗通风、定期消毒,控制院内感染;
(5)定期组织开展康乐活动、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供健身康复器材,提供健康指导、康复锻炼、心理辅导;
(6)定期组织健康体检。
2. 轻度失能型(老年人能力评估为1级,轻度失能)护理费800元/人/月。
护理服务内容包括:
(1)建立健康档案,持续慢病管理;
(2)每日巡视房间,定期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观察老年人的身心状况,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3)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洗头、洗脚等个人清洁卫生,保持容貌整洁、无长指(趾)甲、身体清洁无异味;
(4)定期收集、更换、清洗床上用品,床铺平整,室内干净整洁,定时开窗通风,定期消毒,控制院内感染;
(5)换洗衣物,协助穿脱衣裤;
(6)协助用餐、饮水,喂药、擦药;
(7)协助翻身、大小便、尿管管理等;
(8)定期组织开展康乐活动、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供健身康复器材,提供健康指导、康复锻炼、心理辅导;
(9)定期组织健康体检。
3. 中度失能型(老年人能力评估为2级,中度失能)护理费1600元/人/月。
护理服务内容包括:
(1)建立健康档案,持续慢病管理;
(2)每日巡视房间;监测生命体征;定期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观察老年人的身心状况,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3)每日帮助洗脸、刷牙、洗手、洗脚,定期帮助沐浴、擦身、洗头,做好皮肤管理,预防压伤发生;
(4)帮助排大小便、及时更换尿布、及时清理大小便、做好个人卫生;
(5)定期更换、清洗床上用品,床铺平整,室内干净整洁,定时开窗通风,定期消毒,控制院内感染;
(6)换洗衣物,帮助穿脱衣裤;
(7)帮助翻身、用餐、饮水,喂药、擦药、尿管管理等;
(8)定期组织开展康乐活动、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供健身康复器材,提供健康指导、康复锻炼、心理辅导;
(9)定期组织健康体检。
4. 重度失能型(老年人能力评估为3级,重度失能)护理费2200元/人/月。
护理服务内容包括:
(1)建立健康档案,持续慢病管理;
(2)每日巡视房间;监测生命体征;定期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观察老年人的身心状况,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3)每日帮助洗脸、刷牙、洗手、洗脚、擦身,定期帮助沐浴、洗头,做好皮肤管理,预防压伤发生;
(4)定时更换卧位,翻身,记录皮肤状况,防褥疮护理;
(5)夜间巡视护理、睡眠照料;
(6)帮助排大小便、及时更换尿布、及时清理大小便、做好个人卫生;
(7)定期更换、清洗床上用品,床铺平整,室内干净整洁,定时开窗通风,定期消毒,控制院内感染;
(8)换洗衣物,帮助穿脱衣裤;
(9)帮助用餐、饮水,喂药、擦药、尿管管理;
(10)定期组织开展康乐活动、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供健身康复器材,提供健康指导、康复锻炼、心理辅导;
(11)定期组织健康体检。
(三)特殊护理服务费
除基本护理服务外,你院如有条件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其他个性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应根据实际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自定收费标准并公示,本着自愿选择原则由入住老人或其代理人自愿选择。
(四)膳食费
膳食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
(五)医疗服务费
为入住老年人在院期间开展医疗服务的费用,按资阳市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
二、规范收费行为
(一)着力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你院属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主要发挥保基本作用,着力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及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对“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实行免费政策。
(二)加强收费公示工作。你院应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与等级、基本设施与条件、定价依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每年3月底前,向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三)坚持自愿、分期原则。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本着自愿选择房间类型、基本护理服务类型、个性化服务项目后,按对应床位费标准和护理服务类型收费标准以合同形式约定相关费用,确保老年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
(四)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你院应按有关国家标准做好服务工作,坚持未服务不收费原则,不得巧立名目收费。
三、注重运行评估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二年。在试行期间,若国家、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试行期满前三个月,你院应将执行情况和实际运行成本及财务收支情况等按规定程序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审核评估,重新发布执行文件。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阳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