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资发改发〔2019〕43号)要求,经公开选择和委内决策程序确定咨询评估机构和专家“短名单”,“短名单”内机构自2019年11月20日起,承担未来两年内资阳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任务。
特此公告!
附件:1.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短名单”
2.投资咨询评估专家“短名单”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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