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发改物价〔2019〕8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8〕30号)等要求,全面开展“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现象;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在2019年3月底前,对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现就涉企收费清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内容
全面梳理相关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情况,做到摸清底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具体包括:1、部门及下属单位(含下属、挂靠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收取的所有涉企收费项目;2、以部门政策性文件规定(含法律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等)为依据产生的中介服务收费,包括各种形式的“红顶中介”收费;3、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或下属单位以市场化方式存在的中介服务收费;4、其他收费事项。
二、研究制定规范措施
各部门及各县(区)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对所有收费逐项分析,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规范措施。包括是否可以取消、简化合并、降低标准等。对于需要保留的项目,请注明理由。对于取消、降标的项目,请注明落实时限。同时对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一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红顶中介”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摸清底数,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人,提出具体清理规范措施。根据各部门清理规范情况,我们将对部分下属单位、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复核,督促指导部门贯彻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级管理
按照属地监督管理原则,由市发改委及各县(区)发改局分别牵头督促指导所在辖区内相关部门,对本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
(三)时间要求
各部门的清理整治意见(可结合之前的2018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资发改物价〔2019〕7 号”相关内容一并报送)和各县(区)发改局汇总的所在辖区内相关部门的清理整治意见及所填附表请以正式文件形式于3月20日前反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将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没有相关收费事项的,也请来函说明)。联系人:资阳市发展改革委 熊朝晖,电话:26632938邮箱:360498482@qq.com。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唐亿宏电话:26590108邮箱:1324372977@qq.com。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8日
附表
资阳市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收费项目
|
是否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
|
是否中介服务收费
|
收费内容
|
收费依据
|
收费主体
|
收费对象
|
收费标准(元)
|
2018年收费金额(万元)
|
清理整治建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收费依据”是指允许收费服务费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
2、“收费标准”栏,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请填写具体金额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直接注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