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健全和加快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发改价格〔2018〕509号)文件,为进一步促进节约用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决定在四川省加快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提出了相关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加强部门协作,推进成本监审和公开,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