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大工业两部制电力用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07号),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按此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电力用户申请的最大需量核定值,不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中关于电力用户申请最大需量核定值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时,按容量总和的核定合同最大需量”限制,其基本电费按照申请的实际最大需量计算。同时,为避免电力用户报装变压器容量过大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电网企业应与用户认真研究用电容量,并通过合同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