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富余电量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45号)文件,2018年6月-10月,四川电网供区范围内大工业用户参加富余电量交易的,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均改按0.105元/千瓦时执行,220千伏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按0.0849元/千瓦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