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四川省发改委下调了四川电网丰枯峰谷电价浮动比例,销售侧丰水期下浮和枯水期上浮比例由原上浮20%,下浮10%,调整为上下浮动5%,我市每年减少企业电费支出2400余万元。
一、为什么要调整
近年来,随着水电大规模投产,四川省电力供应丰余枯缺的季节性矛盾明显缓解,结合供需形势变化和国家加快电价改革的相关要求,四川省发改委拟定了四川电网丰枯峰谷电价调整政策,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
二、调整后哪些方面发生了变化
销售侧丰水期下浮和枯水期上浮比例均调整为5%,丰枯上下浮动比例是对等的,对全年均衡用电的企业来说,电价平均水平是不变的。上网侧取消峰谷浮动和火电丰枯浮动政策,水电枯水期上浮比例调整为24.5%。
三、调整后哪些方面未变化
丰枯季节和峰谷时段划分维持不变;销售侧峰谷时段上下浮动仍维持50%,上网侧水电丰水期下浮比例仍维持24%不变。销售侧执行目录电价的类别仍是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趸售工商业用电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