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的要求。我市已完成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工作前期数据收集工作,为使该项工作的推进更加科学、规范、合理。我委会同市卫计委于8月22日至28日分医院、分学科、分时段召开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专题座谈会。会议主要听取了中医类、康复类、综合类、妇科产科类、儿科类、手术类等学科专家对现阶段医疗服务价格做结构性调整的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