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丰水期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02号),推进丰水期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风电、光伏和水电均为可再生清洁能源,纳入保障性收购范围。但我省电力市场供大于求,水电弃水严重,直购电等电力市场化交易逐步扩大,去年水电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已达50%,而风电、光伏仍实行“保量保价”全额收购,且购电成本较高。结合四川实际,为在丰水期公平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统筹平衡各类发电主体的利益,推行丰水期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目前全国部分省份已先于四川推进了这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