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发改物价〔2016〕35号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资阳城区居民用水实施阶梯价格的通知
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26号)和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形成了资阳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实施方案,经资阳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实施资阳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供区内已实行“一户一表”的资阳雁江城区居民家庭用户生活用水均应实行阶梯水价。居民家庭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确定,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无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水不实行阶梯水价。
二、各阶梯水量及供水价格
按省文件统一规定,将居民生活用水量分为三阶梯,各阶梯水价按1:1.5:3比价制定,本次基础水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水价。具体为: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15立方米及以下,用水价格2.11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15-25立方米(不含15立方米,含25立方米),用水价格3.17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5立方米以上(不含25立方米),用水价格6.33元/立方米。
三、居民合表用户用水价格
按省文件统一规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其用水价格与第一阶梯水价按1︰1.09比价制定,即由2.11元/立方米调整为2.30元/立方米。
四、计价周期
计价周期以月为单位。
五、阶梯水费计收方式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实行分级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水费计算公式: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费=第一阶梯售水量×第一阶梯水价+第二阶梯售水量×第二阶梯水价+第三阶梯售水量×第三阶梯水价。
六、低收入家庭优惠政策
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烈属,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明,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此次不做调整,仍按1.50元/立方米执行,且不执行阶梯水价。
七、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八、做好宣传解释
水价涉及千家万户,你司应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水价政策和用水分类标准,并按要求详细公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水质监测,切实保证供水质量,确保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抄送:省发改委、市政府办、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价格监
督检查局。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