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发改物价〔2015〕28号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降低资阳城区非居民用(工业)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资阳川港燃气有限公司: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64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4月1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由2.44元/m3降低为2.35元/m3。根据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并结合资阳实际,经研究,决定降低你司资阳城区非居民用(工业)天然气销售价格。现通知如下:
一、你司资阳城区非居民用(工业)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26元/m3降低为3.17元/m3。
二、执行时间:从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三、你司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气价降低后,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我委反馈。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抄送:省发改委,市价格监督检查局,雁江区发改局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