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
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一些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
招暗定”的虚假招标、当事人互相串通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在总结实践
经验基础上,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
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老虎机游戏各级各部门加强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进
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凡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
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
都应当公开招标。二是充实细化了防止虚假招标的规定。禁止以不合理条
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不得对不同的投标人采取
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审查和中标条件,不得以特定业绩、
奖项作为中标条件,不得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等。三是
完善了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取和规范评标行为的规定。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
特殊招标项目外,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
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选
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
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
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及个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
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四是进一步明确了
防止招标人与中标人串通搞权钱交易的规定。招标结束后依法订立的合
同,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
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五是强化了禁止利用
权力干预、操纵招标投标的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
招标投标,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
是完善了防止和严惩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规定。有这些行
为的,中标无效,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一定期限内
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还
规定了招标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了对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规定。